第191章 吃顿早饭 (1 / 3)

雨淅淅看到威尔斯之后,立刻认出了对方。

这人除了光辉的战绩以外,还有一个格外响亮的称号――血狼!

据说这人格外喜欢鲜血,每次击败敌人之后,必然会割下对方大动脉,喝上对方一碗鲜血。

至于这货为什么还没得艾滋病,她就不太清楚了。

不过相比起威尔斯的出现,小雨淅淅更加诧异秦夜的实力。

这威尔斯固然不是最强的那几个,可实力也是毁灭级别的,但现在通过威尔斯的惨状,可以看出他压根就不是秦夜的对手。

那秦夜到底有多强?

“哦,那你们正好带回去,好好盘问一下。”

以一敌百?

秦夜感觉也不咋滴啊。

小雨淅淅点了点头,说道:“我已经联系到专门处理这件事情的人了,他们很快就到。”

果然,没过多久,一群穿着普通的人,便是从外面赶来过来。

他们拿出一个黑色的袋子,将威尔斯装了进去,接着就带到了外面一辆没有拍照的面包车里,往郊区的方向开去。

威尔斯不仅仅是有着光辉战绩这么简单,这货同时还是国际上的一个通缉犯,光是悬赏金额就有两亿美元,所以来的人才会这么迅速。

这种人的用处可大着呢!

“正好早上了,要不要去吃顿早饭再走?”

秦夜准备尽一下地主之谊。

小雨淅淅还以为秦夜这是在示好,心跳有点加快,脸蛋微红的点了点头。

每次看到秦夜的时候,她都会忍不住想起之前秦夜为自己挡子弹的画面。

这种盖世英雄,正是她从小幻想的白马王子。

罗小玲在一旁眯了眯眼睛,两人这种暧昧的氛围,让她十分的不爽!

可她偏偏又不好去打破或者干扰。

因为从目前来看,秦夜似乎对小雨淅淅没意思,只是小雨淅淅自己单方面的喜欢起秦夜来。

如果她故意干扰打破,还不得让秦夜意识到这点?

本来一个林梦溪的竞争压力就够大了,她可不想再多一个!

不过她这么想,其实也不代表她有多么多么喜欢秦夜,只是她很渴望偷懒,以及报复秦夜,所以她要做秦夜女朋友,这样才能达到她的目的。

或者她把秦夜迷得神魂颠倒,让秦夜当一只舔狗的选项是最好的!

几人很快就来到了一家早餐店。

至于别墅的话,门破了,地板也碎了,他可不好意思请人家在那种环境下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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