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前言 (1 / 3)

原则是心灵的模具,也是欲望的修道院,有人会为原则放弃目标,有人会为目标放弃原则。

欲望超越心灵的力量,原则就会失去效力。当心灵超越欲望,原则就是心灵的指路人。

当一个人处于原则和欲望的边缘,必须做出彻底的选择时,那么他的经历和价值取向将会支配其最终决定。

原则的生成。是决定于经历总和的沉淀,作用于生命需求和精神体系的价值观。

原则在本质上没有好坏善恶的别,只是对事物了解的程度,和生理与精神需求以及个体的生理特性,和社会规则,所决定了它的形态。

这种形态,既是形成价值观的主要因素。也是以价值观为核心的产物。

而它特定的形态一旦稳固,就会作用于其所处的环境,形成特定的经历,这也是宿命论成因,一个主要因素。

这种特定经历的产生,在本质上,主要由社会文化和个体需求,在心灵的引力法则中,和生理生物性条件折射与反射和辐射,所决定的综合结果。

命运的形成,处于生理功能正常的情况下,主要是由外在的环境,包括历史进化与当代文化,五官触觉所形成的思维意识,显意识,潜意识综合形成的内因,再反过来作用于外在环境的结果。

而内因和外因是相互的,环境可以构建内在的三大意识,反过来,三大意识也可以构建外在环境,这也是突破宿命的主要因素。

不管是现代科学假设,还是宗教,都认为在宇宙中还有另一个自己。这个自己其实就是本体意识产生的同频互动相融的意识产物……

如果从五官触觉,形成的三大意识而言,那么生命在出生的一刻,抛除业识或者本体,以及个体差异的因素,那么生命的初始心灵,就如白纸一张,所不同的是因为其他先天因素,造成纸存在有各种颜色,形状,大小,等等个体特质差异。

而一切环境的画师,都必须根据纸的个体差异,画上相应信息,才能塑造相应的命运。

所以孩子先天具备的特质,在理论上可以重新塑造,但在实际操作中,对与生命的短暂性来说,又难以从根本上完全实现。

因此,孩子未来的命运,相对而言,主要取决后天画师与其相应的水平,以及和孩子本体意识与个体差异等主要因素。

人在三岁时期,由五官触觉所接触到的信息,会直接成为未来的心灵,此时。所有的信息主要是通过五官和身体的触觉,以及与潜意识意识互动的方式,由显意识体验,逐渐形的三大意识体系,而支配个体心理情绪以及行为。

心灵体系构建就如地图,孩子的未来会不由自主不知不觉在这张地图上走完一生。

这也是宿命论的主要内因。因此孩子这时期所接触的事物,比其他任何一个时期都显得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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