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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府燕城。

不管你爱不爱,它一如既往的是历史的尘埃。

这个集政经历史、文茂科技与一体的炎夏中心,它从来都是璀璨闪耀的存在。

凌晨,秦楚歌和林欢落地燕城。

荔月的燕城,哪怕是月初,也早早热成了蒸笼。

秦楚歌来燕城的机会很少很少,匆匆两次。

一次是探望生了重病的大海帅,一次是途径此地征调将士。

仅这两次,大抵连道路都没摸清的节奏!

所以,当出了机场,林欢问秦楚歌去哪住的时候,他只能尴尬的摸了摸鼻头。

而后,他说出了唯一记住的一处地方,百花胡同。

胡同有一座四合院,他没去住过,却是皇家奖赏给他的。

一直以来,都是大海帅找人打理,秦楚歌收到过宅院的钥匙。

这次来燕城,他就把钥匙带在了身上。

一听是燕城老胡同的宅院,上了出租车,林欢就乐了。

“我滴小秦秦厉害了,在这燕城竟然有一栋四合院!”

“妥妥的土豪啊!”

林欢嘿嘿一笑。

的哥握着方向盘的手一抖,透过车镜看了眼后排甜蜜的青年,燕城的哥侃大山的本事就露出来了。

“瞧恁两位气质不凡,属实的官家子弟吧!”

的哥笑着问道。

“师傅别问,说出来吓着您嘞!”

林欢打趣说道。

“没有的事儿,咱这燕城的哥,南来的北往的,什么大少没拉过?”

“就这地儿,一砖头丢出去,保准儿砸出来一片富家子弟。”

“您两位且看这路上的小汽车牌牌,阿波吃的和皮蛋,它是很有讲头的……”

的哥打开了话匣子,侃侃而谈。

这一路上,秦楚歌和林欢听得是津津有味。

夜色下的燕城,明灯照亮,不夜之城。

的哥不知,百花胡同不知。

这个夜,它迎来了一尊贤王魁首!

……

一早,秦楚歌不舍得叫醒林欢,早六点出门,拎回来了早餐。

热气腾腾的炒肝,焦圈豆汁儿,糖油饼,还有豆面素丸子。

这些独具特色的早餐小吃,让林欢再没有心思酣睡,睁着朦胧的眼睛就吃上了,浑然不顾早晨还未梳洗的邋遢形象。

最后是被秦楚歌从餐桌上抱走,像哄孩子一样给她刷了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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