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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章、 (1 / 3)

日头掉到半山头的时候,半边天涯都被红色的霞光点着了。山里黑得快,山腰离着山脚还有很长一段路,山脚离着村庄也还有很长一段路。如果没能赶在日头掉到半山腰之前下了山,就一定赶不上寻常吃晚饭的时间了。

程聃终于从草木丛里直起身,抬头望一望天色,沉默地寻思着是时候下山回家了。

自编的草鞋踩着荆棘的山路,偶有利草轻轻擦过皮肤。尽管人再注意,也还是难免被利草蹭出一两条血痕。当时的霎那并不觉得如何疼,只是回过头发现了,才会感到一丝疼痛。

少年独自在深山采食草药已有不少年份,手背手臂,脚踝脚后跟,甚至于那张干净青涩的俊脸,都被山里的利草划破过。

没有人教他道理,少年的道理都是从生活里摸爬打滚自己一点一点琢磨出来的。

不知不觉疼,不晓不畏痛。

有时候,无知,也是一种福气。

柴刀开路,少年头迎夕阳,脚踩青草,身背竹篓,腰挂护身符,大步奔跑在佛陀山的山林里。远远望去,就似有一条深绿长蛇在茂密林间快速游走,直冲山脚。

眨眼之间,便到了山脚,出了山林。

今日的太平县似乎有些奇怪。

要说具体哪里奇怪,程聃说不上来。

说不上原因的感觉叫直觉。

程聃的直觉告诉他,太平县今夜不会太平。

说是太平县,也不过是屁大点地方的一个小县城。不过,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小小县城的城门入口用了石砖堆砌而成一座石房充当门面,石房外围也只拿着小县城里寻常百姓扎篱笆用的尖木棍扎成栅栏稍稍围了个圈来做个样子。

栅栏之外是为异处,栅栏之内是为太平。

程聃从佛陀山下来到城门口的时候,石房外边敞着圆溜肚皮,松范了裤腰带眯眼躺在凉床上嚼着竹签的看门人从鼻子里发出重重一声:“哼——!”

程聃走到了看门人的凉床边,站定。

看门人掀起眼皮来看他。

少年放下背在身后的竹篓,摆在地上,从里面抓住一根颜色枯黄的草木植被,放在看门人裸露在外圆滚滚的肚皮上,然后伸出一只手。

看门人在他拿出那株草木植被的一霎那,眼里就已经迸发出惊喜垂涎之色了。等再看见少年伸出来的一只手,看门人的眼中的惊喜顿时就化为湮灭。

“呵!这么小一根断肠草,就想要收老子五个铜板。程耳冉,你这生意做得可真是厚道哇!”

程聃一直觉得,这个救过他命的看门人其实一直都不喜欢他。但是没关系,这世上的很多人都没有人喜欢,这世上的很多人也都没有义务喜欢你。别人喜欢他,他是程聃。别人不喜欢,他还是程聃。他是程聃这件事不会因为旁人的喜欢与否而改变,这就已经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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