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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炼铁熔金,御火吞天 (1 / 5)

“运城的知县,如何敢插手我幽县事务?”

李成运尽显张狂,本就魁梧无比的身材,在血气运转之下更显威猛,犹如巨灵神降世,压迫感十足。

“铁棠,你的名讳李某早有耳闻,大家都是隶属巡检司,本官也不跟你废话。

除非是清水郡总郡捕签发的刑拘令,否则今日你从哪里来,就乖乖回到哪里去。”

嘶!

铁棠深吸一口气,知晓以寻常手段....那是带不走李成运了。

这里面其实有些问题非常微妙!

运城知县签发刑拘令....能不能逮捕其他城池的总捕头?

理论上可以!

不过实际操作情况下,没有人会这么做。

这种跨城执法,首先就过不了当地知县那一关,其次还有县丞。

没有人会喜欢别的官员,特别是同级官员,来插手自己地方的事务。

还有第二点,也是最微妙的一点。

捕快体系,乃是单独存在。

即便是本地的知县,对本地总捕头,也只是有名义上的管辖权。

真正涉及到捕快的功绩、赏罚、升降、调度等等......完全不关知县的事。

知县在这些事务之上,甚至说不上多少有分量的话,真正的决定权都在巡检司!

比如铁棠由蓝衣捕快,越级成为运城总捕头,就跟运城知县无关。

乃是清水郡的总郡捕签发令状,直接跨级提升。

所以铁棠别说拿着运城知县的火签,就是拿着幽县知县的火签,也没有那么容易擒拿李成运这位总捕头。

李成运就是吃定了这点,并不怕铁棠所谓的刑拘令。

当然。

他也怕事情闹大,所以在能缓解的情况下,他不会做到这一步。

可惜铁棠来意坚决,他也只能就地打滚,赖在幽县不走。

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还能说上几句话。

去了运城——

不是任人宰割?

看到李成运如此坚决,铁棠解下腰间佩刀,递给比岐。

“既然如此,铁某只能‘请’李捕头配合一二了。”

法理上拿不下对方,那没有关系。

只要对方‘真心诚意’配合工作,这案子还是能办的。

可问题是.....

有这个实力么?

李成运一脸不屑,两股白气从鼻间喷出:“就凭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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