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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谁才是打不死的小强 (1 / 3)

黄一曦也跟着摇摇头,叹了一口气,“唉,有才华的帅哥都不好侍候呀,如果只注意他的外表,他会认为别人肤浅得只注意到他的表相,不懂得欣赏他的内涵,可如果没注意到他的外表,他又认为别人眼睛都瞎了。”

书橱里很多资料都是内部资料,不许外传,黄一曦也只能站在书橱边看着书名流口水。

“当然您老和我说的人人完全不一样,您老可是白水州司法界的翘楚,和门口那独角兽一样,镇院的,我们凡人只能膜拜。”黄一曦继续贫嘴。

“……”

喝了三杯茶后,黄一曦才把来意说出,又把快递底单拿给骆法官看,骆法官看了半响,没有赞同黄一曦的猜测。

“你的想法太过主观,这个案件在我看来没有问题,1999年有一个类似的案件,犯人是一名姓汪的女子,她在杭州一桑拿中心当领班,只干一个月领了一个月工资2700元,奇怪了,怎么两个人的月工资都是2700元?这么巧合,难道我记错金额了吗?应该不会吧。”

骆法官皱着眉头,说了一句题外话,方又继续说下去,“当时认定的情节是控制按摩小姐10余人,卖淫114次,卖得赃62950元,自己非法获利2700元,没错。的确也是2700元。

一审法院以组织卖淫罪判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个案件当时在社会上引起很大的反响,二审而只是以量刑不当改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在骆法官看来,一审法院判决的协助组织卖淫罪名和量刑相当,并无不妥,组织者潜逃做为另案处理也是理所当然,在组织者未知何时抓获的情况下,陈大丫不可能一直拖着不判决。

至于快递案件,其中是否有隐情并不影响案件判决,也有可能是黄一曦同情心理导致阴谋论。

骆法官说完后,站起来去书橱翻出这个案件的判决资料,黄一曦拿过来核对一下,敬佩不已,骆法官的确过目不忘,十几年前的案件信手拈来,人名案件基本情况数字量刑无一偏差,就连辩论焦点和双方的辩论意见都一字不差,可以说是人形的庭审记录。

可此刻黄一曦顾不上欣赏,她脑子迅速转动,针对骆法官的意见逐条反驳,“一是上诉是陈大丫的权利,不管她的这个量刑是否恰当,法院要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力;

二是认定的量刑情节不符,陈大丫前去帮忙从头到尾不过一个月时间,发廊里就只有两个卖,按卖供述,一个客人进去以一个钟头算一次,发廊每天下午三四点营业,十点左右关门,一天营业时间也就五六小时,扣除两个人的生理期间,绝不可能卖淫六百一十五次;

三是工资2700元是陈大丫做保姆所得,帮忙收钱纯属义务劳动,绝非非法获利;四是收钱行为绝非管理行为……”

两个人唇枪舌剑,几番来往,黄一曦正说得兴起,办公室电话铃声响起,骆法官赶紧用手势按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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