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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4章 协议内容 (1 / 3)

在对婚姻都不信任的背景下,很少人信任什么同居协议。

黄一曦还没说话,康明扬已经上前尽职地解释,“虽然这种协议在我们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但在国外却是一种很流行的特殊模式,同居协议和婚姻关系不同,但保障的部分权利却和婚姻类似。”

这些知识还是商洛宇给他普及的。

早在商洛宇要求婚的前几天,他就尽职地向康明扬灌输这些知识。

所以康明扬解释得很尽职。

太阳永不落国政府于2004年12月6日向全国的非婚同居男女们发出“警告”,敦促他们签订“同居协议书”,以避免分手后因房产和财物等引起不必要的纠纷。这份协议书可以由双方自己起草,也可以从政府指定网址处下载。协议书内容将明确规定双方一旦终结同居关系,包括房屋和财物等的所有权归属。

要说婚姻,国外的人实则比国内的重视,因为婚姻对他们而言,除了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还有心灵约束。

由于基督教在米国影响深远,“婚姻”(arriage)这个词是具有宗教含义的。大多数米国人对于婚前性态度是顺其自然,可婚姻是神圣的,是在神面前起誓承诺过的。

米国法律对于离婚的“惩罚”也不轻,肥皂剧《两个半男人》中就有离婚后还一直付赡养费给前妻的男主角,穷得只能携子和兄弟住一起。

正因为“婚姻”这个词的敏感度极高,为了解决争议,针对未婚同居现象,米国人也发明了相应的法律名词civion,即为“民事结合”,通常在权利上等同或接近婚姻,但避开了“婚姻”这个词。

米国许多州和企业也承认“dosticpartnership”,也就是“同居伴侣”。只要一对同居伴侣签字表示两人是长期共同居住的,无论性别,就有可能享受雇主提供的例如医疗保险等福利。

除了米国,在高卢国,是很常见又合法的组建家庭的一种模式,高卢国从1999年底开始实施紧密关系民事协议,成为恋人在法律关系上组建家庭的一种选择。

2005年改革后,民事伴侣关系具有与婚姻关系相似的一些法律权利和义务,包括伴侣共同纳税的减免优惠、伴侣财产继承的免税权,以及伴侣享受对方的保险和承担伴侣的债务等。

在2010年,高卢国有249万对男女登记结婚,195万对伴侣登记民事伴侣关系。

实际上,在高卢国,这种民事关系在官方正式立法时更早的时候民间就已经流行,1920年,高卢国文豪萨特与波伏娃开始签订这种协议,开始他们长达51年只同居不结婚的协议契约式婚姻。

高卢国不愧是一个“自由、平等、博爱”和浪漫的国家,国家统计与经济研究所2011年2月8日发表的一项调查显示,越来越多属于较高社会阶层和受过高等教育的人选择登记“同居协议”,同居伴侣中有26为公职人员或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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