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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6【私卖烟土】 (1 / 3)

杜月笙做事不仅漂亮,而且还很迅速。

仅仅只用了三天时间,张达民便被上海法租界巡捕房抓获,然后移交给上海地方法院审判,罪名是偷盗财物、贩卖烟土。

南京国民政府初期,对吸食和贩卖鸦片并未完全禁绝,而是把这个当做一项重要税收来源。其规定有三:第一,禁止进口外国鸦片,内地鸦片须有合法执照的公司收购,零售经销商也要上交印花税;第二,吸鸦片的人也要办执照,否则就是违法抽大烟,而且烟民的税收比普通人更重;第三,由政府创办戒烟所,严责民众戒烟(这条属于扯淡)。

也即是说,杜月笙、黄金荣和张啸林合办的三鑫公司,垄断上海鸦片生意,从法律上讲完全属于正规合法的,只不过需要征收重税。

由于社会上反对意见很大,“鸦片公卖”政策在1928年夏天就停止了。三鑫公司的业务也从公开合法,逐渐转为地下非法,实际情况没有任何改变。

更搞笑的是,杜月笙还是上海禁烟委员会三大常委之一。

让上海最大的鸦片贸易头子,担任上海禁烟委员会常委,这项任命颇有些黑色幽默的意味。

如今三鑫公司已经准备“结束”非法业务,转而涉足“医药”领域,专门生产吗啡等“药品”,说白了就特么一制毒工厂。前上海警备司令、现上海保安处处长杨虎(常凯申的拜把子兄弟),专门负责保护三鑫公司的生意,公司需交给中央财政部长一定回报(1932年定为每年300万美元)。

注意,这些钱是交给财政部长宋子文,而非交给中央财政部,是不走政府公账的,全都被某些人私下瓜分了。

每年300万美元的花红,这还只是分给官员们的,利润简直要吓死人。

不管如何,杜月笙这个禁烟委员会常委,抓一两个私卖烟土的罪犯,再名正言顺不过。至于其中有没有冤屈,只有鬼知道,反正人赃并获,所有罪犯都一口指认张达民为主谋。

张达民先被送去戒烟所关了几天,他的兄弟姊妹拒绝支付戒烟费用,于是又被戒烟所赶出来,扔到上海公安局关着等待法院审判。

……

阮玲玉家。

何阿英无比感激地说道:“多谢周先生,你可帮了大忙,终于把那个天杀的张达民抓走了。”

周赫煊笑道:“伯母,你可不要乱说。张达民是法租界巡捕抓的,又被上海公安局缉毒队接管,跟我完全没有关系。”

“对对对,没有关系,”何阿英假模假样的扇自己两耳光,赔笑道,“你看我这张嘴,尽说些糊涂话。周先生是大学问家,哪里会做这种事情?”

阮玲玉坐在旁边不说话,静静地看着周赫煊,心里又敬又怕。让她焦头烂额的张达民,被周赫煊几句话就送进监狱,在她看来实在太恐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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