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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蝼蚁 (1 / 5)

c市的夜晚灯红酒绿,“金钻”娱乐会所生意火爆,门外的停车场停满了各种各样的豪车。在金钻装修高端大气上档次的门口,却徘徊着一道不和谐的身影。那是一个二十五六岁的男子,不高不矮不胖不瘦长相平凡,一身城乡结合部的衣着给这个华丽的夜晚涂上了一道不协调的灰色。

他叫兰清平,是c大经济学院的研究生,由于家境贫寒一直半工半读,但成绩却非常优异深得导师的器重。此时,这个高材生却一副憔悴潦倒的样子,手里提着一罐劣质拉罐啤酒,原本白净的脸上有着酒后的酡红,他眼望着金钻娱乐会所进出的人群,似乎在找什么人。

一群人从门里走了出来,为首的是一男一女,男的一身阿玛尼休闲西装脸上挂着邪魅的笑容,一副风流公子哥的模样。兰清平的眼神落在那个女的身上就再也移不开了,伤心、失望、愤怒......各种情绪出现在他的眼里,这还是那个和曾经和自己山盟海誓的女朋友吗?还是那个曾经纯得像水晶一样的女孩吗?此时她挽着别的男人的胳膊,浓妆艳抹穿着高档的皮衣提着lv包包,脸上满是开心满足的笑容。

“小红......”兰清平喊道,声音中满是酸楚。

小红眉头微皱,漂亮的大眼睛中没有半点波澜,很平静的说道:“兰清平,我们已经没有关系了,你还来找我做什么?”

“小红,这都是为什么?”

小红一声轻笑,亮了亮手中的lv包,说道:“很简单,我要的你给不了,我们已经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了,你还是继续回去念你的书吧,不要再纠缠我了。”

“我念书还不是为了让你过上好的生活,”兰清平兀自不死心,拦住去路说道:“我马上就要毕业了,我会挣很多的钱,这么久你都等了,难道就不能再等等吗?”

“嗤”小红冷笑着说道:“还等?女人的青春能有几年?以前是我笨守着你这个书呆子,还要打工挣钱接济你,想想以前的日子都感到可怕。现在我跟了朱少,要什么有什么,才明白以前都是白活了。”

“你......”兰清平被噎得说不出话来,他不明白那个曾经发誓和他同甘共苦的女人为何会变成现在这样。

“这就是你的前男友?那个穷书生?”小红旁边的公子哥朱少对兰清平斜眼相睨,十分鄙夷的说道:“

穷酸,现在小红是我的女人了,你小子有多远给劳资滚多远!”小红是他不久前勾搭上的,这种受到社会渲染由淳朴变得拜金的女人对他来说还不是手到擒来?在他心中,小红这货还算新鲜,够他玩一阵子的了,而且抢人家的女友是非常有成就感的,他经常干这种事儿。

兰清平看着朱少的眼神满是恨意,他知道像这种纨绔子弟是不会真心喜欢小红的,不过是玩弄而已。对这种玩弄女性的有钱人他是恨到了骨子里,对小红劝道:“小红,你难道相信他会真心对你?像这种纨绔子弟不过是玩弄你而已,这种人金玉其表败絮其中,不过是仗着家里的权势,除开这些,他只是个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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